第九十一章:路遇刺杀,砍瓜切菜_都市之交换人生俱乐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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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:路遇刺杀,砍瓜切菜

  井上横二和竹下走了。

  但周局长还留在高公馆里。

  赵彦也不说话,就这么看着他。

  周局长却已经汗如雨下,面部表情抽搐,不敢直视赵彦,最终他终于承受不住心理压力,噗通跪了下去。

  “周见申参见大少爷,只求大少爷恕罪,求大少爷恕罪,恕罪啊!”

  他根本没敢辩解,只敢认错。

  他现在只求能保住一条小命。

  赵彦翘起二郎腿的鞋尖,轻轻勾起他的下巴:“长本事了,敢带着人背着枪来高公馆,你知不知道你手里这几把破枪,都是高公馆给你的。”

  这周见申曾经本是码头上的一个力工,因心狠手辣敢做事而被高欢父亲赏识,一路扶持他坐上这个位置。

  躲在高家这颗大树下乘凉,这些年魔都政界各部门风起云涌,唯他这个野路子警局一把手始终稳如泰山。

  他也是始终如一的替高家办事。

  如今想来是看见高家几次变局,担心高家不稳,他钱赚够了,地位也有了,所以想找条后路摆脱高家了。

  当然也有东洋人逼迫的成分,但周见申肯定也是顺其自然的接受了。

  找谁不好,找东洋人当靠山。

  赵彦能留着他才怪。

  “大少爷,大少爷饶命,都是东洋人逼我太甚,我是被他们逼着来的啊!”周见申慌得一批,连连求饶。

  赵彦勾着他下巴都脚尖一踹,哐当一声周见申往后倒在了地上,他刚欲起身,一只脚踩在了他胸口上,赵彦居高临下的俯视他:“所以,你怕东洋人,不怕我,能这么理解吗?”

  “大少爷……”周见申已颤栗不止。

  赵彦把脚从他胸口上拿开,理了理领带:“狗不听话,还留着作甚?”

  “大少爷!”周见申满脸惶恐。

  “亢!”

  伴随着突如其来的枪声,周见申头部中弹飚血,身体瘫在了地上。

  开枪的是他身后的一个警察。

  打死周见申后,其人猛然扑到赵彦面前跪下:“周见申此獠受高家提携,身居高位后却不思感恩,在下替少爷除之,只愿为高家门下走狗!”

  “姓甚名谁。”赵彦有些诧异,那么果断卖了上司,可谓是非常无耻。

  不过他无所谓,只要听话就行。

  毕竟他要的是狗。

  会咬人就行了,不需要讲品性。

  青年心中的忐忑瞬间消失,露出激动之色:“回大少爷话,鄙人程宏。”

  “准备一下,你要好起来了。”赵彦风淡淡的说到,随后往楼上而去。

  他要再去领略那两个丫鬟的三寸不烂之舌,没想到区区两个下人竟然口才了得,高家还真是卧虎藏龙啊!

  不过他也不差。

  亦有诸葛亮的舌战群儒之能。

  只是一直没机会发挥才干罢了。

  “多谢大少爷!”程宏欣喜若狂,对着赵彦的背影重重的磕了个响头。

  他知道自己赌对了,要发达了。

  下午,程宏成为了新的局长,在就职大会上沉痛哀悼并感谢周见申。

  说没有他,就没有自己的今天!

  所以让他放心去罢,只要自己还活着一天,就会照顾他的妻儿一日。

  一众同僚对此还真是无话可说。

  因为程宏这话,还真没毛病。

  不过照顾周见申的妻儿恐怕不止一日。

  ………………

  晚上,赵彦乘车前往百乐门。

  今晚他组织的酒会就在此举行。

  三辆车开着灯行驶在路上。

  “老板,好像不太对劲儿。”

  开车的司机突然沉声说道。

  太安静了,这条路上没有一个行人,只有前方混沌摊上有几个客人。

  以及几个拉黄包车的在聊天。

  这情况太不正常了。

  副驾驶上的阿彪拔出了枪。

  “对着混沌摊撞过去。”后座上,赵彦翘着二郎腿风轻云淡的说道。

  他感觉那些刺客都踏马有病。

  哪有正常人大晚上坐在混沌摊看报纸的?你踏马看得清吗?

  还有那几个拉黄包车的,拉黄包车的都是什么人?都是苦命人,不去人多的地方拉生意,却在这儿闲聊。

  这踏马合理吗?

  这一个个的傻哔,不都是明摆着告诉别人自己有问题吗?

  所以啊,不怪电视剧演得脑残。

  原来真有这种脑残。

  “是!”

  司机一脚油门,猛打方向盘,汽车咆哮着,直接向混沌摊撞了过去。

  “八嘎!”

  混沌摊上的人大惊失色,都是连忙拔出枪一边躲,一边对着车射击。

  “亢亢亢亢……”

  “亢亢亢!”

  子弹打在车身上,火花四溅。

  赵彦一脚把车门踹开冲了下去。

  “保护老板!”阿彪大吼一声。

  所有保镖瞬间冲下了车。

  然后他们就看见了永生难忘的一幕,只见赵彦宛如吕布在世,提起混沌摊上的长凳一跃而起,狠狠砸下。

  砰!

  一颗人头瞬间宛如西瓜炸开。

  鲜血和脑髓溅得到处都是。

  随后赵彦身形灵活的穿梭在子弹之间,手持长凳勇不可挡,又是一凳落下,直接将一个刺客的脖子打断。

  接着赵彦丢了长凳,冲到一个刺客面前抓住脑袋,硬生生摘了下来。

  鲜血淋漓,溅得赵彦一身都是。

  所有人都看傻了。

  此真乃神人也!

  霸王在世,也不过如此了吧!

  连那些刺客都不敢继续开枪,而是惊慌失措的各自为重,四散而逃。

  这踏马是他们能杀得死的吗?

  还是留住有用身,以报帝国吧。

  翻译一下:不想死,先跑为敬。

  “开枪!”阿彪这才回过神来。

  保镖直接打开后备箱,拿出两挺轻机枪,抱起来站在街口一顿扫射。

  “哒哒哒哒哒哒……”

  “啊!”“啊!”“雅蠛蝶!”

  一具又一具的尸体惨叫着倒下。

  只剩寥寥两三人逃得无影无踪吧。

  随后阿彪带着人去检查尸体。

  有所发现后走到赵彦面前,满脸敬畏的汇报到:“老板,其中有一个刺客里面穿着虹口道场的武士服。”

  “呵!”赵彦轻蔑一笑,将染血的外套脱下丢了:“通知警察来洗地。”

  他一猜就知道是东洋人。

  毕竟他心地善良,一向是讲究与人为善,从来没得罪过什么人吧。

  所以,也就只有东洋人了。

  赵彦上车继续往百乐门而去。

  毕竟还有那么多汉奸等着他呢。

  怎么好意思让他们久等呢?

  那可就太不礼貌了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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