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零零章大炮枪毙_我在明末有套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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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零零章大炮枪毙

  第四零零章大炮枪毙

  坚固的城墙没有给荷兰人带来任何安全感,以前无往不利的火铳兵,也在全家军的进攻面前,一碰就溃。

  现在荷兰人集结了他们的精锐骑兵,只是非常可惜,在台湾的荷兰骑兵非常有限,只有一百二十骑。

  虽然只有一百二十骑,面对那些土猪的时候,却往往可以启到一锤定音的作用。

  普特曼斯在心中默默祈祷着,这一次一定要胜。

  上帝保佑,莫里斯亲王保佑,一定要成功。

  只是非常可惜,东方不属于上帝的管辖范围,或者说上帝没有听到普特曼斯的祈祷。

  当城中的荷兰人骑兵出现的时候,着实让全家军有些震惊。

  不错,是震惊。

  一百二十名荷兰骑兵,身披重甲,他们纷纷抽出双手长剑,或者放平长矛,猛摧战马冲锋。

  对于这一幕,全家军太熟悉了,简直就是全家军骑兵的翻版,没错,当波兰翼骑兵先是击败蒙古人,再是击败哥特人,直到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波兰翼骑兵对于欧洲各国学习的榜样。

  荷兰人的骑兵在台湾也是无敌的,中国南方本来缺马,至于台湾战马更少,更何况,欧式重甲相当有视觉的冲击力。

  荷兰骑兵将士全身上下都罩在厚实的板甲里,只露出两个眼窝,如同钢铁怪物飞速逼近,面对重甲骑兵冲击,如果是以前的全家军士兵,肯定是相当麻烦。

  野炮来不及调整射界,不过迫击炮最大的优势就是反应速度快,在荷兰骑兵的马蹄声响起的时候,他们就开始布置迫击炮的发射阵地。

  瞄准,然后开始往炮管里放炮弹。

  “通通通……”

  由于迫击炮的操作不是太熟练,十几发炮弹打过来,只有七八枚炮弹打进了荷兰人的骑兵阵中。

  七八枚迫击炮的炮弹在荷兰骑兵阵中掀起七八团血雾,爆炸冲击波当场就掀翻了十几匹战马,密集的弹片扫过之后更是人仰马翻,可怕的爆炸轰响和膨胀而出的火光让战马受到惊吓,放声狂嘶,甚至人立而起,又有十数名骑兵被掀了下去。

  十二门迫击炮以最快的速度开火,在很短时间之内,这支倒霉的骑兵就一连挨了三十几发炮弹,死伤不少不说,马匹和人都受到了很大的惊吓,完全乱了套!

  骑兵队长见势不妙,狂叫:“撤退!撤退!”

  虽然全旭把迫击炮命名为迫击炮,可问题是,全家军却习惯性称呼迫击炮为迅雷炮,全旭也没有计较。

  荷兰骑兵想在街道上撤退,这可不是他们想撤就能撤的了,首先是没有这个地形,其次是没有这个机会。

  当听到荷兰人的马蹄声时,全家军士兵很多人已经搭着人梯开始上房子,此时端在房顶上的全家军士兵毫不迟疑的开枪。

  “砰砰砰砰砰!”

  密集的枪声汇成一个霹雳,压下了战场上的一切嘈杂声响,线列阵战术!这不是他们欧洲军队的招牌性战术么,怎么这些大明人也……当大明玩火铳三段击的时候,欧洲人还在玩大刀长矛。

  冲在最前面的二十多名荷兰骑兵人在惨叫,马在悲嘶,像割麦子一样齐刷刷的倒下,整个锋线一下子就被铲平了,这可是一百多米远的射击!

  “砰砰砰砰!

  第二波排枪接踵而至,子弹蝗虫似的往人员最密集的地方飞去,造成更加惨重的伤亡。荷兰骑兵身上那厚重的板甲,可以防住弓箭,以及刀劈,可是在子弹面前,跟纸糊的没有任何区别。

  更何况,全家军士兵的火铳达到了惊人的二十六毫米,子弹打中哪里都是一个窟窿,一旦中弹,不死都重伤!

  这身死重死重的铠甲没能为他们提供任何保护,反倒成了累赘,不少骑兵是马匹中弹然后被甩下马的,穿着几十斤重的铠甲从一米五甚至一米六高的高头大马背上栽下来,那滋味可想而知,就算没被当场摔死,多半也是筋断骨折,爬都爬不起来了。

  被普特曼斯给予厚望的荷兰骑兵队,连一个照面都没有打过来,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给全家军士兵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亡,别说伤亡了,连麻烦都没有制造出来。

  普特曼斯用最诚挚的问候,问候着这些荷兰重铠骑兵的女姓亲属,还有他们的祖祖辈辈,没有办法,在欧洲,骑兵可是贵族的专属,平民只能充当步兵。

  全旭其实已经抛弃了全面的骑兵战术,对于全家军而言,全家军的骑兵发展是最慢的一个兵种,火铳兵的火铳从最原始的火绳枪,到现在的前装线膛枪,装备尼米弹。后装纸壳步枪正在研发过程中。

  可是骑兵无论是铠甲,还是其他装备,几乎没有什么发展,因为全旭非常清楚,骑兵最终会被装甲兵取代。

  现在全家军骑兵,已经开始了过山车训练,从而训练骑兵对车辆是不是晕车,这明显就是为了将来做准备。

  普特曼斯原本希望自己可以守住台湾至少半年,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武装支援赢得宝贵的时间。

  正所谓理想很丰满,现实太骨感了。

  尽管他尽力了全力,而在台湾的荷兰人也非常给力,各地的农场奴隶主,不仅仅亲自抵达赤嵌城,还带来了他们的私人卫队,以及奴隶武装。

  这使得赤嵌城武装力量多达三千余人马,然而问题这些奴隶武装或荷兰人,根本就没有取得像样的战果。

  大明人的火炮相当犀利,打得又远又准,虽然对城墙建筑破坏不大,可是打得他们士气低落。

  仅仅一刻钟就失去了外围的城墙,不到半个时辰,总督府外就传来的杀喊声。

  这个时候,他的副官、参谋们开始向他建议:“投降!”

  为了争取获得体面的投降,普特曼斯身穿礼服,戴着礼帽,带着精神抖擞的副官、参谋以及官员们,来到总督府的门口。

  面对全家军的枪口,普特曼斯毫无惧意。

  不是他害怕,而是怕没有用,丢了台湾,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,不会放弃他,如果他死了,或许那些股东们会出于人道主人的考虑,给他的家属一笔小小的丧葬费。

  如果他投降,王室更加饶不了他,如果他敢就这样灰溜溜的逃回巴达维亚,唯一的下场就是被绑到火刑柱上文火煎烤,直到把他烤成喷血多汁的牛排为止!

  所以他努力让自己维持饱满的精神,大声朝着全家军道:“你们赛里斯人霸占着这个世界已经太久,这个时代是属于我们欧洲人的!从伟大的哥伦布船长发现新大陆以来,我们欧洲人一次次扬帆出海,探索新世界,让人望而生畏的艰难困苦被我们一一克服了,一个又一个看似无比强大的敌人在我们小小的探险队面前覆灭了,无数次冲突,无数次恶战,笑到最后的始终是欧洲人,而在欧洲笑到最后的,是我们伟大的荷兰人!”

  蒋百胜不懂荷兰语,他望着身边的舌人林阿水问道:“他说的是什么?”

  林阿水接着道:“他说,荷兰人拥有了全世界最强大的舰队,最庞大的贸易船队,他们支配着全世界的海洋,我们注定是要征服所有大陆,把荷兰王国的光辉散播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的……”

  事实上,普特曼斯所说的是:“我是文明人,请允许我们体面的投降!”

  “播你娘!”

  蒋百胜听到这话,肺都气炸了,他指着普特曼斯道:“是不是爷们,给句痛快话,投降不投降!”

  林阿水望着普特曼斯道:“总督阁下,听说你们荷兰人崇尚骑士精神,我们伟大的将军要与你展开骑士决斗,如果你胜了,他就接受你们投降……”

  普特曼斯听到这话,比吃了黄莲还苦。

  他已经快五十岁了,而对面的蒋百胜比全旭还要小四岁,今年堪堪二十六岁,虽然他不算是最高大的,身高莫约一米七五左右,关键是他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,身上没有赘肉,披着全记的重铠,毫不费力。

  “怎么打?”

  其实,全家军这边不是没有人发现林阿水在加油添醋,可是谁也没有反对,他们太恨荷兰人了。

  “将军,他要跟你决斗,说你不是真正的军人,是懦夫,是小偷,劫匪,妓女的后代……”

  蒋百胜怒了。

  正所谓打人不打脸,骂人不揭短。

  蒋百胜身上背着小偷的贼名,当年他的媳妇生下儿子,身体虚弱,又没有钱请奶妈,儿子太小吃不了东西,他也没有钱,无奈之下,只好偷了地主家的一只羊。

  结果被抓住打得半死,儿子也因此夭折,他就讨厌别人说他是小偷。

  蒋百胜望着身后的炮兵:“准备开炮,轰他娘的!”

  一零五门野炮,迅雷炮包括飞雷炮,都被排在面前。

  面对密密麻麻的炮管,普特曼斯的脸色瞬间煞白。

  “投降,我们投降!”

  只是,他的声音被炮声淹没了,事实上没有林阿水的翻译,蒋百胜还以为他在咒骂他呢。

  “轰轰轰……”

  炮弹落在混乱的人群中间,掀起一片血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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