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47_并非阳光(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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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7

  

  唯有颇失面子的摇头,顺便内疚地叹息一声。

  林信反而安慰我,「不要紧,万事起头难,当老大是做主的,其它琐碎事交给我们好了。」

  阿旗在我身后问,「君悦少爷,横竖有时间,不如慢慢来,学一些管理的基本课程?」

  林信,「江湖规矩,处理手法,也应该有个大概认识。再说,和何老大同时出道的叔伯辈都渐渐老了,更新换代,如今各家都出了不少新人,这些要找个时间给你说一下才行。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撞上,多少有个准备。」

  他们一定是早就合计好的,我一点头,两人立即分头行事,不到一个上午,雷厉风行的列出我要学的林林总总。

  一看那密密麻麻的列表,我就觉得他们一定在耍我。

  再看那堆毫无人道可言的教程,刚刚鼓起的一点斗志立即消散。

  「这是什么?」

  「书。」

  「给我看的?」

  林信毫不脸红,居然点头,「当然。」

  我说,「林信,就算是天才,都不可能面面俱到,什么都懂。这些书里的东西,没人可以全部学会。」

  「有,」林信二话不说,就丢我一个答案,「安老大就是一个。」

  我无法哭,笑不出,只好低声下气,「我不是安燃,没那样的天分。林信,我不是不愿意努力,但我真的不是安燃。」

  林信没有步步进逼,听了这样说了,微笑着说,「学不会全部,至少学一样。」

  我无可奈何,从书堆里随手抽出一本,啪,丢在书桌上,「这个好了。」

  发话完毕,再扫一眼那书上名目,不由愣住,又是一阵苦笑。

  《犯罪心理学》,啧,什么东西?

  惭愧,真不知现在黑社会老大学识都这么渊博。

  林信像完成一个任务,点头说,「好,就这个。不过平日公司的事,总有需要经过你的,还有道上的情况,总要汇报……」

  我点头不迭,「知道,知道。还有去见夜总会的妈妈桑,偶尔和各位江湖老大碰碰头。」

  林信欣然,「大约就是这样。我先去办事,君悦,你看书吧。」

  结果,我混来混去,跌倒爬起,到头来,原来还是要重头学习,乖乖看书。

  除了失去安燃,其它好像什么都没有变。

  我开始寂寞无奈的读书。

  不积极,只是寂寞,又无奈。

  心理学和数学一样,是个环环相扣的东西,你要看明白那薄薄一本,就要看更多的厚厚一本。

  我看了,可惜仍不明白。

  越看,越觉得自己太笨。

  那些枯燥的字眼,读起来味如嚼蜡,实在讨厌。

  甚至晚上,快被清冷逼到崩溃的时候,都不愿用它消磨时间。我宁愿去翻安燃的书柜,找那本《三国演义》,寥寥读上几句,嗅着残存的安燃的气味,发一个晚上的呆。

  但白天不能如此,再头疼都好,还是要抱着那本该死的《犯罪心理学》琢磨。

  林信变了另一个敏儿,只欠缺伶牙俐齿,每天按时来汇报一下,顺便问我,「学得怎样?」

  每次被他问,我都觉得低人一等,但想到现在干活的其实是林信,所谓老大,大权早就旁落,得罪了他后患无穷,只好忍气吞声。

  但偶尔我也会不甘心,不得不为自己辩解,抬头说,「林信,就算是安燃,都不是一朝一夕学成个全才。你知道他没日没夜看那些书,学了多少年吗?」

  「我不知道。」林信反问,「多少年?」

  这个不算刻薄的问题,不知为何,令我一阵惨痛的激灵。

  我不做声了,低头装作看书。

  办公室里沉默多时,林信才恢复公事公办的口气,问我,「下午有空吗?要不去夜总会打个转,看一看?」

  我眼角也不抬,低声问,「最近生意好吗?」

  「当然好。」林信叹气,「光是宁舒那群小弟的账单,就不是个小数目,开的瓶瓶都是名酒,不是最红的小姐不要。」

  我惊诧,「这么捧场?谁付帐?」

  林信苦笑,「有拖无欠?赊帐。」

  「那就是砸场了?」

  「也不算,毕竟有签单。夜总会签单也是常事,只要以后客人肯一笔付帐就行。」

  看他那脸色,就知道对付帐这事信心不大。

  我是什么都不懂的,何况事情可大可小,还是先请教一下老手,问林信,「遇上这些事,道上怎么做?总不能就这么坐着。」

  「一般做法,派个厉害的上门去,拿着账单,要求付帐。」

  我明白了,「嗯,那你派,找个厉害的。」

  头顶一阵沉默。

  不用说,又有不妥。我只好放下书,抬头去看林信,「有话你就直说吧。」

  林信说,「君悦,如果派过去的人被宁舒打发出来,我们会颜面扫地。」

  「事情要是变成那样,」林信问,「你怎么做?」

  我只好认真思考,试探着回答,「你要我出面?」

  林信嗤笑,「都已经颜面扫地,你还有面可以出?我要你出手。」

  「出手?」我愕然。

  林信眼中血色掠过,爆起的精光吓人,笑着问,「你多少也是江湖出身,不会这个意思都不懂吧?不见血,怎么拿得回面子?」

  见血?

  我微觉得寒,打量着林信。

  刀光剑影,我当然见过,不过离得很远,下决定那个,从来不是我。

  我确实姓何,或者身上真背着父兄留下的血债,但,我没有杀过人,偶尔打个群架,也多半才一两拳,就已被保镖们救驾般拖开。

  我的手,是没血的。

  如今,林信请我这个老大出手。

  说真的,倒是请得天公地道。

  他站在书桌前,等我回答,毫无愧意,仿佛血腥对我们都是与生俱来的本能,生存本来就是一个惨烈的游戏。

  或者,真的,只是一个惨烈的游戏。

  隔了半日,我才垂下眼,「你要我杀宁舒?」

  林信哂曰,「哪有这么容易?宁舒如果这么好对付,早不知死了多少次。但要干掉那几个整天来我们场子的小混蛋,也不太难。君悦,这事我无法擅自做主,你点个头,我找人做事。」

  我摇头,「何必做得这么绝?总有办法解决。」

  林信说,「有什么办法?江湖风气,一沉百踩。今日被人看出杀气不足,明天别人就都把你往死里踩。说到签单,难道宁舒还差那几个钱?他是耍着你给别人看,让道上都明白现在谁是老大。」

  我默然。

  林信说的对,我知道。

  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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